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起重机操作证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架子工特殊技能操作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到当地安监部门办理。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1种观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办。塔吊办理使用证需要的材料1、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合同:2、产权登记证;3、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合安装验收资料: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5、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申请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一、开塔吊的注意事项: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2、1.5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否则不能开动使用。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操作机电设备。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各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十不准:1、不带安全帽,不准进现场。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入。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6、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二、塔吊操作证年审需要什么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塔吊证应到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塔吊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法律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吊年审地点,1、煤矿上的塔式起重机,在市安监局年审。2、建筑工地上的塔吊,在市住建局年审。塔吊证年审需要交的资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副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正证、副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