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理:一级。
2、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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