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和指导本专业的医疗、科研、教学等项工作。
2.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鉴疑难病例的诊断报告,参加并指导对疑难病例的诊断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放射检査技术及诊断工作,协助科主任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担任医生、进修医生、实习生的培训教学工作。
5.承担科研工作,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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