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已经购买长沙市星沙镇开元东路恒基凯旋门7栋1801号房屋,特委托受托人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壹至第拾肆项(共计拾肆项)事项。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受托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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