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及社会事务办:
我本人名叫罗鸿超(男,布依族,于1972年3月5日出生郊纳乡打朋村云上组)。于年4月17日因肛痿病,到广西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总医疗费用去贰万玖仟贰佰柒拾柒元陆角(29277.60)整,新农合报销贰万柒仟陆佰伍拾壹元壹角玖分(27651.19)整。自付费用有玖仟叁佰贰拾玖元玖角(9329.90)整。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很低,现已出院,但还需要用药治疗。为此,特向镇及镇社会事务办申请给予办理医疗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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